:::
  • 主選單   
  •    * 最新公告
       * 檔案下載
       * 相關網站連結
       * 相關法規



      :::
  • 最新公告      More...
  •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修正後,後續執行事項 
    1.請參閱附件
    2.配合旨揭退撫條例第37條及第38條規定修正,教育部刻正依新修正規定協請行政院人事行政

    總處進行相關作業系統調整,因已退休教職員(含已審定尚未生效者)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需

    俟上開系統調整完成並重新審定,時程推估約需半年,爰請各支給(發放)機關暫依原規定

    給與標準核發退休金,俟相關系統修正完成後,教育部將另行通知各主管機關依旨揭退撫條例

    之規定據以重新審定退休人員每月退休所得。 
     附件圖示 附件1 63ab7ecc-8880-4af6-9045-d070ded55ffa.pdf
     2026-02-06 14:26:28發佈

    回上頁

    昨日:00007 |今日:00011 |累計:04309

    網站維護:士林高商人事室 電話:02-28313114轉853 傳真:02-28321520